青锋
司法局副局长猥亵出差女员工?不少媒体以及网络公开这一消息时,都在标题之后打上了问号,似乎在告诉人们这件事或许为真,或许还不太为真。3月16日,中共于都县纪委对外公开的“于都县司法局副局长蓝育坚因严重违纪,目前,经中共于都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共于都县委批准,决定对蓝育坚进行立案审查,并对其停职检查”的消息,应该说为此事做了定论,相关报道应该说不再需要在标题上打上问号了。
伴随着于都县纪委公开的于都县司法局副局长蓝育坚被停职、立案审查消息而来的,还有于都县公安局发布的案情通报。该通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警方已对违法行为人蓝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由于都县纪委和于都县公安局先后发布的消息可以这么说,于都县司法局副局长蓝育坚在KTV猥亵女性,已经是板上钉钉。
通过于都县公安局发布的通报,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个情况,即女子龙某,是在于都县工业园某私企内部KTV唱歌过程中,遭到了蓝育坚的猥亵。这一情况,之前澎湃新闻报道有详细披露。据报道,3月3日,女子龙某入职广州一家品牌运营公司,五天后的3月8日,她到江西于都出差,在某工厂KTV包厢里,蓝某对其进行强吻、强行搂抱,甚至摸胸部以及隐私部位。
不论是当事人龙某,还是于都县公安局,都证实了这么一个事实,于都县司法局副局长蓝育坚猥亵女性的行为发生在某工厂的KTV包厢。
自上而下,早就三令五申,不允许党政干部出入私人会所,那于都县这一工厂,也即某一私企内部KTV,算不算会所?蓝育坚的行为,是否仅仅以猥亵女性行政拘留十日就万事大吉,回去后照样做他的司法局副局长?还是要到于都县纪委进一步调查清楚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自高压反腐以来,党政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娱乐场合,可以说在很多地方已经很难见了。那为何于都县司法局副局长蓝育坚却敢于顶风作案,不仅敢到私人企业内部KTV唱歌,还敢在唱歌过程中对女性实施猥亵?这是否说明,蓝育坚的行为只是个案,或者偶发,还是反四风在于都县还没有完全到位?
行文至此,似乎不得不说一下江西省乐安县苦苦寻求21年毕业分配,自己为何没有得到安置的的女子刘桂金,自青锋看到刘桂金在网络上发文追问这一问题至今,也已两年多了,只见刘桂金几乎每天都在网络上发文,想对自己的问题找到一个答案,但20多年来,为何当地有关部门视而不见,没有公开通过媒体或者网络,给个明确说法?还是给了,我们没有机会看到?
如果将于都县司法局副局长蓝育坚敢于在私企KTV猥亵女性和刘桂金的事联系起来,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江西和其他地方有点不一样?
作者:青锋(范庆锋),首届全国青年报刊十佳记者,曾任省时事报道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省报告文学学会副会长。省作家协会会员。历任报社、杂志社负责人,中国地产周刊主编等。擅长媒体发展战略布局、团队搭建,新媒体运营等。在时事评论、报告文学和人物通讯,典型报道等方面多有建树。始终坚持并致力“用深刻的思想解读社会,推动社会进步”。著有《做有思想的媒体》《白字黑字——一个新闻记者和众多高官的恩恩怨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