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似乎是不约而同,在郭敬明临近2021年到来之际,于2020年12月31日凌晨,通过微博就十五年前的抄袭行为向庄羽道歉的同时,有媒体公开报道称,于正也就《宫锁连城》侵犯琼瑶的《梅花烙》版权一事,表示诚挚地道歉!
一个时隔十五年,一个时隔六年,为何郭敬明和于正会几乎同时选择2020年的最后一天公开向各自的被侵权人道歉?
是良心发现,还是迫于某种压力?
青锋认为,两人几乎同时道歉,迫于压力的因素似乎较大一些。据澎湃新闻披露,就在2020年12月21日晚,编剧余飞、宋方金等发布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的联名信,直指有抄袭劣迹的郭敬明、于正出现在综艺中进行话题炒作,以此追逐点击率、收视率的做法。同时呼吁,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多宣传德艺双馨的艺术家,尊重原创。据称,及至次日,这封联名信上的署名人员就增加至156位。
紧接着,新华社于2020年12月24日发文追问:“谁在给‘劣迹艺人’提供粉墨登场的舞台?如何遏制资本把‘劣迹’当卖点的不良行径?资本以及某些竭力为‘劣迹艺人’粉饰的媒体应承担哪些责任?”
上百位编剧、导演、作家和制片人之所以联名呼吁抵制郭敬明和于正,应该说是对知识产权的尊重,是对法律的尊重。据澎湃新闻报道,郭敬明与庄羽著作权纠纷案,从2004年到2006年,历经北京一中院和北京高院一二审审理,并由北京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作家庄羽作品《圈里圈外》。判处“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追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公开道歉等,限期15日执行”。
但据郭敬明自己在道歉中称,“当时的我无法面对自己的内心,于是在律师问我选择写道歉信还是刊登判决书的时候,年少轻狂的虚荣和抗拒让我选择了逃避道歉,以直接在报纸上刊登判决书来履行法律惩罚”。且公开表示,“当时自己一度很反抗,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也就是说,郭敬明当时并没有选择尊重法律,而是选择了某种较量。
而郭敬明的这种行为,被媒体指为,“这十五年留下了一个令人扼腕的反面教材:抄袭者大红大紫、名利双收,而原作者反倒遭受了不少粉丝的恶意攻击和诋毁”。可见郭敬明十五年中的选择,给社会带来了多么大的危害。
而于正,其选择在被指侵权六年后道歉,据于正自己称,“并非我不愿意承认错误,而是我缺乏足够的勇气”。表示自己忽略了被侵权者琼瑶和社会公众都需要通过一个公开的道歉来看到其悔过的诚意。
六年,于正敢和大名鼎鼎的琼瑶抗衡,一直不予道歉,在青锋看来,不只是其本人所说,“缺乏足够的勇气”。其是否像新华社发文所问,是资本把“劣迹”当卖点,助长了某些违法者的胆量?也很有可能。
事实上,在当下文化娱乐行业,不尊重法律,不把各种规定放在眼里,为金钱和财物是从的,大有人在。较早前媒体披露的湖南卫视主持人何炅等打粉丝主意,接受粉丝应援,杜海涛等人被曝在媒体公开质疑后立马删除自己在某平台售卖的物品,都让人们看到,金钱有可能颠覆了我们的某些主持人、某些所谓的作家等人群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以至于他们眼里只有金钱二字,和一切为资本是从。
尽管琼瑶方面回应于正道歉称“迟来的道歉,总算为沉重的2020画下休止符”,以及庄羽回应郭敬明道歉表示,“接受郭敬明的道歉,并提议一起成立一个反剽窃基金”。但青锋认为,两人的道歉似乎有点迟了一些。或者,假若没有外界压力,这些道歉者会真心作出道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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