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今日评论

假若没有人举报,85万采购市场价299元产品,就成“漏网之鱼”?

发布时间:2025-09-08     浏览量:7
青锋

随着“重庆三峡学院85万采购事件”调查结果公开,当事学院分管副院长王某伟等人被立案调查等前后经过公诸于众,让人感觉,这起事件尽管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有多少背后交易贯彻始终,但其暴露出来的问题,同样触目惊心。

据重庆市财政局、市教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查明,“重庆三峡学院85万采购事件”之所以会出现“85万采购市场价299元产品”这一令人震惊的情况,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其招投标设定的“最低价中标”这一先决条件,让丰都县洪正商贸有限公司在竞争性谈判中,作为中标竞争者的最低价成为中标单位。

其次,在于中标的丰都县洪正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隆某,“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因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便在购物平台搜索防火墙、DNS设备等关键词,随意选取了普联TL-R473G(实为路由器)作为防火墙设备,技术参数直接照抄竞争性谈判文件”。

如果说,洪正公司股东隆某作为外行,参与竞标属于盲目之外,其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也就不能有任何其他理由可以为参与者各自的行为进行推脱。

据调查认定,随机抽选的谈判小组专家魏某、潘某春,作为谈判中应对技术指标做严格把关的专家,居然“未核查参投的设备型号,仅象征性询问产品是否满足要求,未从专业角度详细了解产品性能、价格等情况”,让人不能不怀疑其事先是否被人买通。但据公开的调查结果,并没有魏某、潘某春涉嫌背后交易的情况。也就是说,造成市场价不到三百元的产品,成为85万元竞标产品的结果,就在于参与谈判的专家的不负责任,或者说仅仅当了摆设。由此说专家渎职,似乎也并不为过。

参加谈判的专家不负责任也就罢了,更离奇的是,重庆三峡学院参与谈判的实验实训中心网络信息科工作人员、采购人代表胡某华,参加评审后“认为洪正公司中标产品并非学校在用设备品牌,可能不符合要求”,虽向代理机构市政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仇某远提出疑问,但却“未及时将该情况向有关方面领导报告”。

而代理机构、市政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仇某远“在认为中标产品无法满足采购需求,且胡某华也提出疑问的情况下,对风险隐患认识不足,未提醒胡某华核实,而是告知只能确认中标结果并公告后再作处理”。

也就是说,整个竞争性竞标谈判过程,虽然按照相关规定走过了各个程序,但各个程序的把关人却没有尽职尽责,让一个“虚假承诺,恶意扰乱采购秩序”的公司最终成为中标方。

总而言之,假若不是后来有网友公开举报或者投诉,“85万采购市场价299元产品”就可能最终成为事实,或者说成了各个关卡之下的“漏网之鱼”。

由上述可见,当下个别地方不断被揭露并被公开的有关事情,并非不少人猜测的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交易,而是整个过程中各个关卡把关人的不负责任,或者渎职造成。因而,在举国上下对形式主义喊打喊杀的情况下,更应对官僚主义,或者不负责任的行为予以追究。

版权所有© 郑邦真品品牌防伪网 2024    京ICP备20230225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