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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猥亵女童,还申请无罪:朴素的正义不能替代法律的正义

发布时间:2020-06-23     浏览量:238

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一审判决之后,引发一波网络热议。环球人物6月22日报道披露,民意一边倒地认为量刑偏轻。但王振华代理律师却公开在网上发表“千字声明”,并要二审时为王振华做“无罪辩护”,导致不少人认为,王振华代理律师是为“坏人”辩护。

青锋认为,这些认为律师是在为“坏人”辩护的观点,虽然有其朴素正义的一面,但却于法无据。青锋认为,律师作为一种职业,尤其是作为司法审判必有的,其辩护应该是为法律辩护,而不是为所谓的“坏人”辩护。

王振华猥亵女童案之所以能引发人们高度重视,应该说与其本人身份和社会地位有一定关系。案发之后,王振华即被曝出系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其身价据称为45亿美元(约合318亿元人民币),在福布斯发布的2020年度全球亿万富豪榜中排名第383位,居中国富豪中排名第58位。

据环球人物披露,即便是在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被抓后,王振华在收押状态中依然没有停止商业运作,先后4次增持新城发展股份,目前持股68.02%。以致在一审判决当天,新城控股股价仍直线拉升,王振华手中股票价值飙升至477亿元。

此外,王振华除了身居富豪榜中外,还被曝出,曾是上海市政协委员、江苏省劳动模范等。换句话说,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

鉴于上述,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自然而然便成为人们高度关注的问题。而一审判决之后,王振华更成为人们高度关注,则在于,一审法院称从重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被不少人认为量刑过轻,尤其是,王振华的代理律师公开表示,要提起上诉的同时,二审将对王振华做无罪辩护。

从环球人物的报道看,王振华律师对王振华要做无罪辩护的理由则是,北京的两家司法鉴定机构、七位专家的意见与一审采纳的鉴定结论相反。有关专业人士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控方提交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其申请理由成立的,法院可以准许”。

而引发不少网友对王振华辩护律师质疑,并称王振华代理律师是为“坏人”辩护的,恐怕就是因为代理律师公开的要为王振华做“无罪辩护”。因为,通过既往报道,这些质疑的人在内心深处已经给王振华打上了“坏人”的烙印,这个时候,不论是谁提出要为王振华做无罪辩护,都会被这些内心已有烙印的人进行质疑。

有关专业人士指出,上诉权是被告人的基本诉讼权利。“律师的辩护,首先是对‘人’的辩护,而不是对‘坏’的辩护”。“无论被告人之前是身居高位的高官巨富,还是杀人如麻的恶戾暴徒,其在归案后,在强大的国家侦控机器面前,都只是一个‘弱势’的普通‘人’。为了维护其作为‘人’所应享有的基本尊严和诉讼权利,就需要在控方之外设置独立的辩护方为其依法辩护”。

青锋认为,判定任何是非的标准,都应该以法律为准绳。任何人都不应以朴素的正义来替代法律的正义。即便是律师提出二审做无罪辩护,也是法律赋予律师和当事人的权利,我们不能因为内心认为对方是“坏人”就剥夺他人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


作者:青锋

编辑:李佳林

审稿:王磊  梁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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