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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女孩高考前被醉驾司机撞成植物人:是否应有第三方救助渠道?

发布时间:2020-06-07     浏览量:91


七台河市实验高中17岁女孩鹤潆在放学回家途中,遭遇司机醉驾被撞成植物人,因为醉驾司机无力赔偿,加上司机醉驾,保险公司以及医保按照有关规定不承担赔付责任,一年来,女孩父母花光了家中积蓄,卖了房子,又借遍了亲戚朋友,现在,女孩因每月两万多月的救治费用再也难以承受,其父母焦急如焚。看到这种情形,青锋除了呼吁爱心人士捐赠外,就想问一问,是否应有第三方救助方案,让类似这种被害人能够得以救助,度过难关?

据红星新闻6月7日报道,被撞成植物人的17岁女孩鹤潆是2019年1月19日晚结束一天的课程后,回家过马路时,被一辆黑色的小型客车撞成重伤,送医抢救后被诊断为植物人的。

事故发生后,经警方现场勘查,肇事司机醉酒驾驶,且闯红灯,被判定对事故负全责。后经法院审理,因肇事司机无力赔偿50万,司机被判两年半有期徒刑。应该说,肇事司机对自己对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从某一方面说,正义应该得到了伸张。但是,因为司机酒驾,相关救助程序,比如保险、医保不予赔付,17岁女孩鹤潆及其一家的命运,因此也被彻底改变。

目前的现状是,被撞成植物人的鹤潆,巨额医疗费用压得一家人透不过气,尽管还有一年即将被释放的肇事司机承诺出来后打工赚钱,偿还法院判决其应当负担的50万元费用,但对继续费用救治的鹤潆,似乎是远水不解近渴。

另据报道,17岁女孩鹤潆的父母都是普通人。其父亲原为煤矿工人,下岗后在当地靠送货为生,而其母亲开小店铺,以卖布料、窗帘、被罩等维持生活。红星新闻报道证实,鹤潆父母两人的收入加到一起,每月也只不过四千多。而为救治17岁女孩鹤潆,目前费用已达150多万。而根据医院救治情况,一个月的治疗费在两万左右。

对于一个工薪阶层来说,遭遇变故,很可能因病致贫不说,甚至还会由此陷入债务负担中难以自拔。有时候还得为是否要放弃亲人的生命而痛苦。比如,疫情之初,湖北就有一对夫妻,因妻子感染新冠,在国家免费救治政策出台前一天,因无力负担费用,丈夫放弃救治而成为终生遗憾。

而对于17岁女孩鹤潆,其父母不愿意做遗憾之事。鹤潆母亲说,“我不会放弃女儿的治疗,当一回母女才18年”。但是,因为别人的错误,造成今天一家几代人的痛苦,孩子的命运被永远改变,难道除了医保、保险这些本应有的救助程序失效,就没有第三方救助,来改变这一家人的命运吗?

有关专业人士指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驾驶人醉酒驾驶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根据规定,造成人身损害则应赔偿。即应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垫付后回头可向致害人追偿。或者更确切地说,强制保险对交通事故造成他人重残的抢救费最高可赔付11万元。

另有法律人士称,根据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等八部委《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17岁被撞成植物人女孩父母,可向执行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青锋认为,除了上述专业人士和相关法律人士指出的救助程序之外,我们是否应该再建立一种救助渠道,让类似17岁女孩鹤潆这样的被害人,能及时得以救治?同时也因此不再让类似河北唐山“教科书式老赖”的现象再次发生?


作者:青锋

编辑:李佳林

审稿:王磊  梁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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