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多次偷外卖被刑拘引发社会热议,一种“一个人为钱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这个社会有罪”的观点在网络、朋友圈正在热传之时,侦办此案的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7月20日对外公开披露的真实情况,一瞬间将这个案件的案情反转。
据澎湃新闻从警方获悉的消息,这个偷外卖被刑拘的男子,根本不是网传的所谓在读大学生,而是2018年毕业于湖南省衡阳市某大学的24岁男子李某某。据警方称,李某某2018年毕业后即到南京打工,目前有固定收入,并租住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某小区。
警方公开的这一信息,与之前网传的有关内容颇有出入。据光明日报早前发表的评论《大学生偷外卖:可以有罪不诉,但不能强行洗白 》中披露,有“媒体报道称,南京某小区连续有外卖被偷,警方调查后发现,偷外卖的是一个正在复习考研的大学生周某,他有据可查的偷外卖行为就有10多次”,且“周某是某知名大学生本科生,为了他的学业,家中3个兄妹都辍学了”。
在读大学生,家中3个兄妹辍学,别说还有其他“复习考研、偷外卖”等标签加身,就让不少人基于同情,就可以认为,一个贫苦又努力求学,为了裹腹而不得不去偷外卖,这样的贫苦学生,应该值得同情,而不应该对其偷外卖行为予以痛斥,乃至处罚。
或许是基于同情,甚或有人想借“大学生偷外卖”做些什么文章,其中一个最引人注目的观点——“一个人为钱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这个社会有罪”便迅速在网络和朋友圈流传,激起不少人共鸣。
但是,我们不要忘了,任何一个国家,不论贫穷还是富有,不论是为生活所迫,还是一时冲动,任何时候都不能让自己的行为触及法律红线,否则,法律不论穷富,都不会给其情面。换句话说,即便是这个偷外卖的男子真的是一个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偷外卖,法律也不能对其网开一面。因为,最起码这个男子还有一双手,完全可以靠自己劳动,填饱自己肚子。
倘若因为自己出身贫困,就可以去偷外卖,且可以法外开恩,那这个社会就没有什么是非,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就被扭曲,更可能会让同情代替法律大行其道,那这个社会便没有什么法治可言。
好在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及时公开真实案情,让社会上流传的大学生偷外卖传言反转。证实偷外卖男子并非在读大学生,也并非准备考研,而是因为“今年5月31日因其订的外卖餐食在小区门卫处被人拿走,随即产生报复和占便宜的心理,多次在上述地点盗取他人外卖餐食”。否则,扭曲的是非观,借助此一事情,不知要对社会价值观颠覆到什么程度。
因此,青锋借助这个大学生偷外卖事件反转,再次呼吁大家,同情不能替代法律,更不能以同情扭曲、颠覆人们的是非观和社会价值观。
作者:青锋
编辑:李佳林
审稿:王磊 梁凌霄
投稿邮箱:sdbgkh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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